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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红古田 红故事】红军包袱 铁律见证

发布时间:2020-08-12  浏览次数:

来源: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


       在古田会议纪念馆的展厅里展示着一块红军包袱布,这块长87厘米、宽81厘米的黑蓝色布上写的是红军行军作战时要做到的六项注意:捆禾草;上门板;买卖公平;言语和气;借东西要还;损坏东西要赔偿,不准乱翻东西。因此,这块包袱布又被称为“六项注意包袱布”。

写有“六项注意”的包袱布

  1927年10月,毛泽东在江西省遂川县荆竹山村前的“雷打石”处集中部队官兵讲话,并正式宣布了“三大纪律”:一切行动听指挥,筹款要归公,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。
  1928年1月,工农革命军占领遂川县城,由于部队人员成分复杂,在纪律方面就出现了新问题。有的借了老百姓的门板不还,有的甚至烧了土豪的房子等等。这些情况很快被反映到前敌委员会,毛泽东觉得有必要作出一些具体的规定来规范全体指战员的行为。于是,他在遂川县李家坪宣布了“六项注意”:一、捆禾草;二、上门板;三、买卖公平;四、言语和气;五、不拉夫,请来夫子要给钱;六、不打人骂人。这是继“三大纪律”之后毛泽东关于军队建设的又一项纪律规定。

  1928年3月下旬,毛泽东率领工农革命军到达湖南省桂东县沙田镇后,部队内部又出现了一些侵犯群众利益和烧杀的行为。毛泽东知道后,为了彻底杜绝这种现象,他把部队集中起来,正式颁布了“三大纪律六项注意”。其中将在荆竹山宣布的三大纪律中“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”改为“不拿工农一点东西”;将在遂川县宣布的六项注意中“不拉夫,请来夫子要给钱”、“不打人骂人”改为“借东西要还”、“损坏东西要赔”。


红军刻在沙田民房上的标语

  1928年4月,朱德部和湘南农军与毛泽东部在井冈山地区胜利会师,合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,后改称工农红军第四军。
  红四军成立后,严格地执行“三大纪律六项注意”,迅速打消了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害怕军队的心理,从而建立了人民群众与红四军亲如一家的鱼水关系。在此之后,红军指战员都把“三大纪律六项注意”当作自己的行动准则。为了时刻提醒自己,红四军战士不仅把它刷在墙上,还写在自己的包袱上。行军的时候就背在身后,宿营的时候就把它挂在墙上,走到哪里就宣传到哪里,以此督促和检查红军的行动要时刻遵守“六项注意”的规定。


永定裕源店墙上的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纪律歌

  “三大纪律六项注意”在以后的革命战争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,发展为著名的“三大纪律八项注意”,成为我党建军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这件写有六项注意的红军包袱布(复制件),现如今陈列在古田会议纪念馆,成为当时红军铁一般纪律的历史见证。游客参观古田会议纪念馆看到这写有“六项注意的红军包袱布”的时候,无不为当年红军铁一般的纪律所折服。(上杭县纪委监委 古田会议纪念馆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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