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新浪网 发布时间:2016年4月6日
原审法院认为,被告人敖红、黄爱民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,将应由动物实验室承接的相关实验服务项目所得收益,以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予以侵吞,共计147万余元,其行为构成贪污罪,且系共同犯罪。
本是象牙塔里教书育人的公职人员,复旦大学医学院动物实验室原正副主任敖红、黄爱民却利用职务便利,中饱私囊。一审法院认定两人共同贪污147万元,分别判处十年、十二年有期徒刑。
2014年10月,在中央巡视组的专项巡视后,复旦大学在整改通报中披露,“涉嫌违法行为的实验动物部有关人员正由司法机关依法审理”。5日上午,本案二审在上海一中院第五法庭举行,两名被告人认为“量刑过重”。庭审持续近两个小时,并未当庭宣判。
现年47岁的敖红系复旦大学实验动物科学部对外开放动物实验室原主任,另一名被告,48岁的黄爱民是这个实验室的原副主任。